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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家留學基金委與芬蘭互換獎學金開展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位研究生同學💂🏿:

  現轉發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有關開展芬蘭互換獎學金遴選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簡介

  根據中國與芬蘭互換獎學金交流計劃,雙方每年互換獎學金留學人員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

  二、選派計劃

  1.選派專業

  不限

  2.選派類別及留學和資助期限

  選派類別: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留學/資助期限🙎🏼🏆:3-9個月

  3.選派規模

  2-4人/年

  4.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芬蘭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三、申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3. 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全日製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

  4.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並已獲得碩士學位🍫。

  5. 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請人須自行聯系接收院校,申請時應已獲得芬蘭院校或導師正式邀請信;

  7. 申請本獎學金赴芬留學以前未在芬蘭高等教育機構停留時間超過一年;

  8. 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英語或瑞典語或芬蘭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

  (2)近十年內曾在英語或瑞典語或芬蘭語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 PETS5成績🍺: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18分(含)以上🧝🏻,口試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英語高級班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

  (5)雅思(學術類)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內)。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芬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註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四、申請辦法

  1.選拔辦法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所有符合本項目申請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於2018年12月25日 -31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並向各國家留學基金委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芬蘭互換獎學金”。

  3.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其他有關本項目的具體細節以及材料清單🙅🏽‍♂️,請參見本通知下方附件一至附件四

  

  註🙄:

  1.確認申報本項目的我校申請人,請加專項獎學金QQ群562271324💅🏻,加群驗證信息格式為“姓名-學院-BIT學號”

  2.由於推選公函需要申報周期,因此申報本項目申請人,請最晚於2018年12月20日15:30之前向意昂平台培養處進行報名確認推選資格👨‍👨‍👦‍👦,報名請聯系培養處孫老師👮🏽‍♂️,010-68918605/3143,或在專項獎學金QQ群內告知培養處老師。

  3. 各位申報人請下載附件四中的《單位推薦意見表》,自行撰寫500字符的推薦意見填入該表,並將該表的word文檔於2018年12月25日15:30前發送至電郵7220171196@bit.edu.cn,郵件標題請註明“芬蘭互換獎學金”

  4. 各位申報人於項目開通期(12月25日-12月31日)在平臺上提交電子版材料之後,請將對應材料紙質版連同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申請表紙質版提交至意昂平台110室3號窗口𓀁,紙質材料最晚提交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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