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派類別和留學期限
1. 與莫斯科大學互換獎學金
(1)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20人𓀇,留學期限3-10個月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人👌🏻,留學期限36-48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3)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人,留學期限24-36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2. 與聖彼得堡大學互換獎學金
(1)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10人,留學期限3-10個月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5人◽️,留學期限36-48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3)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人✍🏽,留學期限24-36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二🔌、選派專業
物理、化學🔘、數學👃🏻🧯、地質、納米技術🐣、材料科學、生物醫藥🥽、信息技術、俄語語言文學等
三、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俄方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出國留學人員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申請赴聖彼得堡大學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如未通過聖彼得堡大學語言考試,需讀一年預科的,預科期間學費自理
四、申報條件
(一)類別條件
1.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1)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全日製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 力和科研成果。申請時應提供莫斯科大學合作導師與國內導師共同製定的聯合培 養計劃🚍。
(2)年齡不超過 35 歲(1983 年 1 月 5 日以後出生)。
2.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優秀應屆碩士畢業生或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國內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應具有碩 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年齡不超過 35 歲(1983 年 1 月 5 日以後出生)。
3. 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1)應屆本科畢業生或中央國家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2)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於 85 分(百分製)或學分績點不 低於 3.5(四分製)且主幹課程及外語成績優秀。
(3)年齡不超過 35 歲(1983 年 1 月 5 日以後出生)🧑🏽🎓。
(二) 外語條件
申請時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俄語條件🦷。
(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五、選拔推薦辦法
1.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於 2019 年 1 月 5 日-15 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並向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以下簡稱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推薦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並在申請表主表單位推薦意見欄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 網報填寫“項目名稱”時,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派出渠道”選擇“與莫斯科大學互換獎學金”或“與聖彼得堡大學互換獎學金”。
2. 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各受理單位應對被推薦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於 1 月 20 日前將正式推薦公函及推薦人員名單統一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3. 應提交材料
(1)單位正式推薦公函及推薦人員名單。
五👩🏽✈️🧑🏻🦼➡️、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後確定留學候選人名單,向俄方兩所大學推薦🆖,最終錄取結果以兩所大學通知為準。凡未被兩所大學錄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六🚣🏿♂️、材料準備
1. 申報系統平臺提交材料
請根據系統後臺的材料清單進行申報材料準備,
2. 對外聯系材料
對外聯系材料暫無需在CSC申報系統內提交🅿️,具體清單及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有關本項目細節,請點擊留基委項目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98 🧑🏻🦼➡️,或查看本通知下方附件一和附件二
註:
1. 確認申報本項目的我校申請人👩⚖️,請加專項獎學金QQ群562271324,加群驗證信息格式為“姓名-學院-BIT學號”
2. 由於推選公函需要申報周期,因此申報本項目申請人,請最晚於2018年1月11日15:30之前向意昂平台培養處進行報名確認推選資格,報名請聯系培養處孫老師😒,010-68918605/68913143,或在專項獎學金QQ群內告知培養處老師😤。
3. 各位申報人請下載附件三中的《單位推薦意見表》,自行撰寫500字符的推薦意見填入該表🤼,並將該表的word文檔於2018年1月11日15:30前發送至電郵7220171196@bit.edu.cn🐜,郵件標題請註明“與聖彼得堡互換獎學金”或“與莫斯科大學互換獎學金”
4. 各位申報人於項目開通期(1月5日-1月15日)在平臺上提交電子版材料之後💆🏼♀️,請將對應材料紙質版連同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申請表紙質版提交至意昂平台110室3號窗口,材料最晚提交日期為2018年1月15日。
5. 申請人同時請下載附件四中《意昂官网在校研究生出國(境)申請表(新版)》🦹🏻,根據申報情況填寫完畢後,連同項目申報紙質材料一同提交意昂平台110室3號窗口,材料作為項目申報存檔文件,由意昂平台保管🧗🏼。提交日期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