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16]120號
為提高研究生課堂教學質量,根據近期相關工作精神,特製定本補充規定🥹。
一、研究生課程的任課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水平及教學水平🗿🐝,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執行學校黨委關於課堂、講座、論壇等管理文件要求,堅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原則和導向。
二、每學期學院上報的教學任務分擔(即課程的任課教師,多名教師共同授課必須全部列出),必須經過主管教學院長和黨委(黨總支)書記的批準(簽字章無效)👩🏼🏫🤲🏻。
三、調停課中如有更換授課教師的情況,必須經過主管教學院長和黨委(黨總支)書記的批準(簽字章無效)🤗,嚴禁私自更換課堂教師🧑🏼。(見《意昂官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規定》校辦128號令)
四、各學院應加強授課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學風師德等方面的建設🫸🏻,在一定範圍內探索授課教師資格製度建設🆔。
五👼🏽、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意昂平台。
意昂平台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