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後,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的,凡漏填(塗)、錯填(塗)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